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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实录(文+图)

来源:BB贝博APP体育    发布时间:2025-11-29 00:24:17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实录(文+图)

  2025年11月28日下午3时,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关义,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徐润莉,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崯凭,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明轩共同介绍相关情况。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1月25日至27日在兰州召开,议程共28项。在昨天下午的闭幕会上,表决通过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甘肃省开发区条例》《甘肃省农村集体财产管理条例》《甘肃省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修订)》;表决通过了有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报请批准的相关法规;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5年政府债务结存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甘肃省资源税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核检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本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双千行动”意见建议办理和解决实际问题情况的报告。

  为使大家对这次会议情况有更加深入的了解,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关义先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徐润莉女士,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崯凭先生,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明轩先生,共同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杨关义先生介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和会议审议相关报告的有关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面有效实施,根据省委工作安排,11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由5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分赴兰州、白银、张掖、武威、陇南、甘南等6市(州)16个县(区),深入95家单位和企业实地检查。其他8个市州委托当地市州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

  我们检查后认为,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纵深推进“食安甘肃”建设,坚持依法治理,制度标准体系加强完善;加强依法行政,监管质效逐步提升;严惩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底线进一步筑牢;推进共治共享,法治氛围进一步浓厚。从总体上看,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同时我们也发现还存在一些明显问题:一是法律执行不严格,依法履职有差距。存在属地管理不到位、依法行政走过场、主体责任压不实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不到位,重点领域风险多。存在源头监管漏洞大、校园食品风险高、网络监管盲区多等问题。三是协作配合不紧密,齐抓共管缺张力。主要体现在各部门协作不紧,各管一段、各自为战;机制不顺,难以在资源共享、力量互补上形成合力;共治乏力,“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格局尚未有效形成。四是监管工作基础薄,履职力量能力弱。主要体现在基层执法力量单薄,难以依法有效监管;检测水平偏低,难以对日常监管工作提供有效支撑;履职能力不够,存在重查轻改、查改“两张皮”的情况。

  就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一是要扛牢政治责任,逐步推动法律的宣传普及。要深入贯彻习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从“坚持两个至上”的高度出发,不折不扣地实施好食品安全法。二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压实法定职责。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能监管、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压实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三是注重精准施策,逐步提升重点领域监管质效。要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严管网络餐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明显问题,紧盯不放、持续发力。四是要加强统筹协作,进一步落实全链条闭环监管。要完善工作机制,构建“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追”的监管闭环。五是要加强基础保障,逐步提升基层监管能力。要深入推动基层监督管理的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升级执法装备,更新检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水平。六是要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要依法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和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

  本周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审议时认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围绕中心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自觉行动,更是人大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体现。报告全面反映执法检查情况,聚焦法律实施重点难点,问题查摆精准,建议切实可行,对报告给予积极评价。

  感谢杨主任的介绍,下面请徐润莉女士介绍《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和《甘肃省开发区条例》的有关情况。

  大家下午好!昨天下午闭幕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和《甘肃省开发区条例》,这两部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就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背景、过程以及规范的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们国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就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为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习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我省贯彻实施,有必要结合甘肃实际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对上位法规定予以补充细化,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是省委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任务。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规划安排,省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3月启动实施办法起草工作,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草案送审稿报送省政府。之后,省司法厅对草案进行了审查修改。9月17日,十四届省政府第九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草案。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初审后,省人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财经委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就修改后的文本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调研并组织了专家论证。11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了草案二次审议稿。11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实施办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于27日下午表决通过。

  1.明确实施总体要求。一是明确了实施的原则,强调了民营经济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二是明确了政府、监察、司法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职责,并对人大监督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作出规定。

  2.落实公平竞争制度。一是对市场平等准入作出规定,从不可以设置针对民营经济组织、阻碍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门槛,常态化开展涉民营经济组织市场准入壁垒排查工作等方面做了细化完善。二是对平等享受政策作了强调,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平等对待各类经济组织作出规范。三是对公共资源交易提出总体要求,规范了银行授信证明和信用评估指标的相关联的内容。

  3.注重投资融资促进。一是结合省情实际明确了产业扶持相关内容,对民营经济组织产业扶持方向、扶持重点和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作出规定。二是针对民营经济组织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细化金融支持服务具体措施,重点对融资渠道、融资成本、担保条件等进行了规范。

  4.注重加强科学技术创新。优化科学技术创新相关联的内容,对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建设创新平台、参与重大科学技术攻关和有关标准制定、合作开展研发技术和成果转化等作出规定。

  5.明确规范经营与服务保障要求。一是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对民营经济组织规范经营、风险防控作出规范。二是将我省近年来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上升为制度规范,对政企沟通制度作了规范。三是立足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对民营经济组织与国有企业协作发展作出规定。四是落实政府人才保障职责,对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人才激励、技术入股、项目分红等方式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作出规范。五是衔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信用修复、涉企检查等作了完善。

  6.强调合法权益保护。一是对上位法规定的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保护方面的强制性规定和刚性约束予以强调。二是规范账款支付行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延迟向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的禁止性规定予以强化。

  开发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动力引擎,也是推动区域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增强地方总实力的重要载体。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发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工作安排,确保有关政策措施在我省得到一定效果贯彻实施,同时将我省在开发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进一步发挥开发区改革开放排头兵作用,推动我省开发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制定出台开发区条例十分必要。

  今年初,条例被列为需提请省委常委会研究的重大立法事项。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规划安排,省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2月启动条例起草工作,经过反复修改完善,于今年7月形成草案送审稿报送省政府。之后,省司法厅对草案进行了审查修改。9月17日,十四届省政府第九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草案。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初审后,省人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财经委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并就修改后的文本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调研。同时,针对开发区面临的明显问题,先后多轮次组织评估论证。之后,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又对条例进行了反复修改。11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了草案二次审议稿。11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于27日下午表决通过。

  1.明确开发区法律地位。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开发区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我省此次制定出台开发区条例属于创制性立法。条例制定过程中针对开发区和政府权责不清的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明晰了区政关系,一是规定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二是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作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2.健全开发区管理体制。一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赋予开发区管理机构相应的经管权限,赋权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动态调整。二是激发开发区内生动力,支持开发区建立健全“管委会+公司”的运营模式,并对开发区选人用人和薪酬制度作出规定。三是明确了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机制,对开发区控制债务规模,防止新增隐性债务作了原则性规范。四是确立开发区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制度机制,推动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3.规范开发区规划建设。一是明确开发区进退机制,对开发区的设立调整、转型优化以及退出进行规范。二是强化开发区建设要素保障,对提升开发区土地、水、电、气、热等的服务保障水平作了规范。三是明确开发区应当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提升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治理水平。

  4.强化开发区经济功能定位。一是规范开发区产业布局,引导开发区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主导产业,推动开发区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二是突出培育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市场需要,为公司制作经营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高水平服务。三是提升开发区区域交流能力,支持开发区承接中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和加强国际合作。四是突出开发区产业提质增效,对开发区专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作出规定。

  5.聚焦服务保障能力提升。一是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创新招商引资模式。二是优化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结合我省开发区发展状况不完全一样的实际,规定中小开发区依托所在地政府政务服务平台为经营主体提供服务。三是建立健全人才教育培训、引进和服务保障机制,规定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等方面为各类人才提供便利。

  感谢徐主任的介绍,下面请任崯凭先生介绍会议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报告的有关情况。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下面,我就有关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党中央决定设立5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报告和审议情况看,2021年以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始终把有效衔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底线性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习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20年的9385元增长到2024年的13015元、年均增长8.5%。在过渡期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对标对表扛责任,完善固成果促振兴的机制保障。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机制,出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建议》《“十四五”时期有效衔接工作实施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把脱贫攻坚战中有效的机制做法衔接转换到乡村振兴上。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2021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衔接补助资金1216亿元,其中省级每年投入资金72亿元。累计选派驻村1.75万名、工作队员3.39万名,做到机制不落空、政策不反复、帮扶不断线。

  二是抓主抓重防返贫,夯实固成果促振兴的工作基础。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创新研发推广“一键申报”系统,开展部门风险预警,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因人因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对受灾地区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累计纳入监测帮扶对象16.4万户69.4万人,户均安排帮扶措施4.9项,风险消除率(户占比)79.1%。

  三是攥紧拳头攻重点,补齐固成果促振兴的突出短板。采取重点帮扶县提项目需求、省直部门供给政策的办法,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安排衔接资金占全省69%,累计实施补短板促振兴项目1.5万个,有22个县通了高速公路,19个县提前实现自然村(组)全部通硬化路,建制村直接通邮率达100%。坚持把产业和就业作为巩固成果、防止返贫的根本举措,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稳定在60%以上,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全省3571家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带动农户220万户,9.32万家农民合作社辐射带动农户246.2万户。

  四是内外联动抓协作,放大固成果促振兴的共富效应。坚持“以协作促发展”理念,携手天津市、山东省和37家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共建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协作帮扶格局。2021-2025年,东部协作省市累计投入我省财政援助资金161.15亿元,连续5年举办“津陇共振兴”和“鲁企走进甘肃”活动,引进东部企业到位投资264.83亿元;中央单位向44个受援县投入资金30.94亿元;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甘肃行动,累计动员5188家非公有制企业在4038个村实施兴村项目2127个。

  五是因地制宜抓建设,改善固成果促振兴的基础条件。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推进和美乡村建设,统筹开展改厕、改水等“八改”工程,累计支持2500个村开展乡村建设,建成省级和美乡村300个,一大批“村美院净乡风好、业兴民富集体强”的和美乡村在陇原大地不断涌现。具备条件的村组通硬化路率96.3%,农村供电可靠率、行政村通互联网比例均达100%,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83%。

  六是较真碰硬抓整改,提升固成果促振兴的质量成色。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有效衔接全过程,紧盯考核评估、巡视审计、督查检查等各级各方指出的问题不足,采取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措施改进加强,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今年以来,坚持把推动问题整改作为重大任务,制定全省整改方案,明确省级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全力整改落实国家考核评估反馈的问题和省级自查的问题,进一步打牢夯实了过渡期决胜收官的基础。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经过多年接续奋斗,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能够如期完成过渡期任务。但也必须清醒看到,受多重因素影响,我们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下一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力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全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加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省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围绕防止返贫致贫、发展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推动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感谢任主任的介绍,下面请张明轩先生介绍会议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双千行动”意见建议办理和解决实际问题报告的有关情况。

  下面,我就关于“双千行动”意见建议办理和解决实际问题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为更好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省人大常委会自2023年开始,连续三年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四级代表联动开展“千名代表调研视察千项工程行动”(简称“双千行动”),得到全国人大、省委和各级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的“双千行动”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和园区建设、产业培育、营商环境、城乡融合和项目建设开展,内容上更加聚焦;方式上更看重跟踪落实,强化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督。7月下旬,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双千行动”调研视察报告,之后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调研视察报告修改完善后转送省政府。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格外的重视意见建议办理,积极推动有关问题解决。11月25日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双千行动”意见建议办理和解决实际问题情况的报告,形成工作闭环。

  省政府的报告全面回应了“双千行动”调研视察报告说明的5个方面问题,反映了推动问题解决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积极成效。主要是:在缩小县域发展差距方面,对标强县域行动目标和县域主要经济指标开展动态监测,全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方案》,坚持分类施策、梯次推进,不断夯实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基础。在加力推动项目建设方面,强化投资政策供给和项目谋划储备,印发《关于全力推动项目建设确保投资稳定增长的工作方案》,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园区融资需求清单,组织修订《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逐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在提升开发区能级方面,制定开发区条例,进一步理顺开发区与行政区关系,持续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为开发区建设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在提升创新动能方面,纵深推进“强科技”行动,强化核心技术攻关,持续培育企业创新主体,积极地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效激发创新动能。在补齐推动落实短板方面,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持续抓好县域经济“一年一清单、一季一调度”工作机制落实,逐季度对强县域行动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开展调度督导,压茬推动落实。

  针对“双千行动”调研视察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点围绕优化县域工业布局、加快补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短板、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加速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起的产业培育壮大、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等方面抓好推进落实。报告还从“分类施策,走好差异发展路径;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产业培育;民生为本,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三个方面提出了用好资源禀赋、锚定功能定位、扎实推进强县域行动的工作打算。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双千行动”调研视察报告转送省政府4个月后,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跟踪审议关于“双千行动”意见建议办理和解决实际问题情况的报告,逐渐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和韧劲,实现了监督与赋能同频共振。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人大监督意见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所做工作值得充分肯定。同时建议,进一步加大推进强县域行动力度,立足功能定位,整合优化资源,千方百计壮大产业规模,持续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和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城乡融合,整体提升县域现代化水平。

  感谢张主任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提问前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

  记者:据了解,此次省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较之以往,有着力度大、覆盖面广、工作方式新的特点,请对这些特点进行一个详细的介绍。

  此次执法检查工作,注重把政治引领贯彻始终、把法治思维贯彻始终、把问题导向贯彻始终、把严实作风贯彻始终,体现出以下突出的特点:

  一是重视程度高。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担任组长,5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共27人组成,这在省人大常委会历史上前所未有,足见省人大常委会对此次执法检查的格外的重视,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高度负责。

  二是覆盖面广。此次执法检查实地检查6个市(州),委托8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做到14个市(州)全覆盖。执法检查组认线家单位和企业,做到从源头上的农产品种养殖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包括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等各业态全覆盖;省、市、县(区)、乡(镇)各级检验测试机构、监管各环节全覆盖。

  三是发现了一些明显问题。包括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实;监督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健全;网络外卖、直播带货等新兴业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短板;基层监管队伍专业能力、执法装备等支撑保障不够等。针对这样一些问题,我们提出要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靶向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聚焦监管薄弱环节,精准补齐制度短板、强化监管弱项,提升治理效能;健全全链条协同监督管理机制,凝聚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闭环治理合力;加大基层监管执法装备投入,加强专业人才培训,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基层履职能力的建议。

  记者:我们注意到,此次会议通过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与一审时相比,做了较大的修改,请问在修改过程中主要有哪些考虑?

  今年9月份,省政府提交实施办法草案并经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后,省人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按照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关于推动地方立法“小切口”“小快灵”规范化制度化、落实落细民营经济促进法各项支持保障举措的要求,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财经委的审议意见,在吃透上位法精神、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考察、反复研究比对的基础上,针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明显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把握立法原则、全面贯彻核心要义、补充完善必要内容、固化有效经验做法,将实施办法草案由章节式七章四十八条修改为条款式二十四条。修改时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出原则性要求。坚持完整准确体现上位法原则和精神,对上位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则、核心制度、主要机制、关键措施予以重申,与上位法逻辑关系、主要内容保持一致。二是突出针对性强调。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省民营经济占比较低、规模偏小、科学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等实际,在平等对待、金融支持、权益保护和创新驱动等方面精准施策,增强实施办法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突出补充性规范。坚持实践导向,将我省近年来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固化上升为制度规范,对上位法的原则性规定、概括性规范予以细化、补充和延伸,有效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作用。四是突出特色化体现。坚持地方性法规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不作重复性规定,在投资促进、国企民企协作发展、特色产业科学技术创新等方面作了特色体现。

  感谢徐主任的解答。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需要单独采访或进行深入报道的媒体朋友请会后联系省政府新闻办或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信息处。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四位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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